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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发布时间:2020年07月14日发布人: 来源:基建处 浏览次数:

部门职责

1、根据学校建设项目的要求,负责项目的设计委托及审查,下达设计委托书。

2、负责新项目立项后制定项目整体建设计划。

3、负责项目立项后至开工前的前期报建手续并负责资料的管理。

4、对方案设计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密切跟踪和监控,从设计各阶段严格控制项目成本,并根据预算部提供的设计经济指标

   分析报告和工程概算,指导施工图设计阶段定量定额设计,并负责图纸审查工作。

5、收集工程技术信息,包括建设规模、建设性质、经济指标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技术等,建立工程技术动态信息库,为建设项目提供

   工程技术参考和借鉴。

6、负责跟踪方案图、施工图设计,并组织进行图纸自审,优化设计。

7、负责与项目部进行开工前的技术资料的交底(包括图纸资料)。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服务。

8、负责施工过程中简单的技术变更。(不影响建筑主体结构、调整、优化设计);

9、负责组织召开每月计划会议,讨论和审定各部门上报的生产计划、资产计划、合同计划。并将经计划会讨论通过的各类计划呈报处长

    批准后下发至执行部门和考核部门。

10、负责跟踪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,并于每月初将上月计划的完成情况报办公室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。

11、负责对各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、竣工资料进行审核,并移交办公室归档。

12、负责每月下旬前制订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、经处长审定后通过计划会进行讨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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